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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铁股份收到证监会处罚事先告知书,投资者索赔案多次向广州中院立案

作者:admin | 分类:网络热点 | 浏览:4 | 日期:2024年02月18日

  2024年2月8日晚,华铁股份(000976)公告收到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同样在2024年2月8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华铁股份(000976)投资者索赔案再向广州中院提交立案,此前提交立案的案件已经进入法院的法律程序。(许峰律师专栏)

  上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公告信息显示,经查明,华铁股份、宣瑞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

  一、华铁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一)2020年,2021年,华铁股份子公司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通过与伊犁远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中科恒通(宁夏)新能源储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太阳能电池组件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的方式,开展虚假贸易,虚增收入、利润。2020年、2021年,华铁股份分别虚增营业收入171,327,433.93元、119,512.192.15元,

  占当期报告披露营业收入的7.64%、6.01%;虚增利润总额19,115,044.59元、19,512,194.35元,占当期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3.17%、3.39%,相关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2015年,华铁股份收购TongDaiControl(HongKong)Limited100%股权,从而间接持有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有限公司、亚通达制造100%股权;2019年,华铁股份收购山东嘉泰交通设备有限公司51%股权。上述收购行为形成相应资产组(下称“香港通达资产组和山东嘉泰资产组”)。2020年、2021年,华铁股份在对上述资产组实施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存在未结合香港通达资产组中相关公司业务实际情况作出合理经营预测,未考虑山东嘉泰开展的相关业务在实际执行中存在的不确定性,对项目落地的业务规模预测过于乐观等问题。2020年、2021年,华铁股份分别少计资产减值损失30,649,440.08元、109,938,468.61元,相关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华铁股份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宣瑞国系华铁股份实际控制人,同时实际控制伊犁远音、中科恒通、青岛恒超机械有限公司、中科恒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纽瑞特科贸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上述5家公司构成华铁股份的关联方。2019年至2022年,华铁股份及北京全通达发展科技有限公司、亚通达设备、山东嘉泰等子公司与宣瑞国控制的相关关联方发生资金往来。其中,2019年发生关联交易876,706,408.02元,占当期报告披露净资产的19.01%,其中流出到关联方459,297,158.44元,从关联方流入417,409,249.58元;2020年发生关联交易2,924,756,011.06元,占当期报告披露净资产的56.62%,其中流出到关联方1,403,218,978.44元,从关联方流入1,521,537,032.65元;2021年发生关联交易7,320,873,238.47元,占当期报告披露净资产的138.14%,其中流出到关联方3,460,226,797.93元,从关联方流入1,521,537,032.65元;2022年发生关联交易7,272,536,867.09元,占当期报告披露净资产金额的232.53%,其中流出到关联方4,070,455,757.09元,从关联方流入3,202,081,110元。

  根据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件,并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华铁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也未在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未完整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构成重大遗漏。

  另外此前的2023年6月6日,华铁股份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关联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经广东证监局检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违规问题:未充分披露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及资金占用情况;未披露大额银行定期存单对外质押担保情况;通过虚构业务虚增收入;部分业务采用的收入确认方法不恰当;商誉减值准备计提不充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无形资产初始计量不准确;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等。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综合以上违法事实,根据证券法以及虚假陈述侵权司法解释规定,在2018年4月25日到2023年4月29日之间买入华铁股份股票,并且在2023年4月29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许峰律师代理的华铁股份投资者索赔案已多次向广州中院提交立案,目前还在继续推进其他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投资者的索赔委托。(ST华铁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2008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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